保险学专业

来源: 时间:2026-05-22

我院保险专业设立于1981年,是全国最早设立保险专业的五所院校之一, 2001年我院保险专业被批准为教育部高职高专示范专业,2004年5月,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后,保险专业也成为首批招生的6个本科专业之一。从2005年开始,保险专业下设保险学(保险实务)和保险学(风险管理与精算)两个专业方向,2017年之后保险学专业不再区分专业方向。保险专业是我院的传统专业、特色专业、龙头专业,学院把保险作为重点专业、重点学科加以建设,保险专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起步阶段(1981-1994年)

这一阶段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处于恢复时期,主要特征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体制环境仍是计划经济体制,保险业的管理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学科的独立地位尚未确立。这一阶段保险只是作为国际金融与保险系下的一个专业而存在,保险教学的特点是以计划经济为理论基础,以计划管理为主要方式,以行政命令和直接干预为主要手段,以有限的传统保险业务为主要内容,商业保险产品的商品属性不明确,理论体系缺乏完整性、系统性。

2、转轨阶段(1995-2003年)

这一阶段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针,1995年颁布了我国第一部《保险法》,1998年成立中国保监会,具有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保险产品多样化、保险业对外开放步伐加快等特点。为适应广东经济社会和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学校将国际金融与保险系一分为二,成立了保险系。保险系成立后,加快了专业建设的步伐,对传统的教学模式进行了改革,针对国内高校本专业教学中普遍存在的理论与实际脱节的问题,我们从1997年开始实施了以建立实践性教学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教学改革计划,增加校内实验教学和校外基地实习的时间和内容,探索与保险机构共育人才的特色之路,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2001年我校保险学专业被教育部评为国家高职高专示范专业。

3、完善阶段(2004年至今)

2004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这一阶段我国保险业全面对外开放,针对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保险费率市场化、保险监管方式变化等新的情况,保险专业加快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手段更新的步伐,积极推广启发式教学、研讨式教学、开放式教学、案例教学等先进的教学方法。在专业建设方面,根据保险行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要,在原有的保险实务专业方向的基础上,于2005年设立了风险管理与精算专业方向,使保险的专业方向更加完备。根据应用型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在塑造专业特色上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形成了行业性、应用性、实践性、开放性、复合性的保险专业特色,受到了保险业界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肯定。

人才培养模式:我院保险学专业分别于2020年、2021年入选广东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一流专业建设过程中,探索出“一体两翼”(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主体,以实践创新能力和国际化视野为两翼)的人才培养模式。保险学专业通过设置国际权威资格证书CII考试课程和学分认证,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保险专业人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热爱祖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诚信品质、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基础知识,掌握系统的保险知识和保险专业技能,能够在保险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企业风险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从事保险、风险管理、理财规划等实际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国际化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核心课程:保险学、保险法、财产与责任保险、人寿与健康保险、风险管理学、保险科技、保险经济学、保险精算学。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能在保险、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及政府监管部门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保险核心业务、保险方案定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理财规划、投资管理等实际工作。